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民用高效环保采暖产品的通知
榆政发改发〔2019〕33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中心城区散煤治理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及城市人居环境,实现居民清洁、高效采暖,我委将联合市级有关部门开展榆林市民用高效环保采暖产品的征集和推广目录发布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推广目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实施
本次征集工作由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相关征集、评审组织工作。
(一) 申报及初审:9月23日前;
(二) 现场检测:9月25日;
(三) 公示及发布9月30日。
二、 征集范围及相关条件
1.本次征集对象为适合居民家庭购置使用的兰炭及型煤专用高效环保炉具。
2.申报企业必须为设备生产厂家,不设地域限制,非本市企业需在榆林市辖区设有分公司或授权区域代理商,并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或承诺在中标后设立)。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申报企业对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等相关问题负责。
3.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三照(含五证合一)齐全,资信良好,且正常经营三年以上,未列“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名单。
4.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应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生产条件,生产设备齐全、工艺完整,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6.报备价为榆林市场推广的参考价,入围企业不得以高于此价格销售该型号产品。同类型产品以质优价低者为评判要素之一。
三、 申报材料要求
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产品并按要求填写产品申报表(见附件1),并按照申报材料编写指南(见附件2)格式和要求准备申报资料。于2019年9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各类证明资料以扫描件、照片等形式上报)报送至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11办公室。
经初审核后,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拟入选产品进行热工试验。经公示期满后,最终结果由市级相关部门发布我市民用高效环保采暖产品推广目录。
联系人及电话:郝晓琳 0912-3288037
罗 丹 0912-3282221
邮 箱:fgwghb@126.com
附件:
1. 榆林市民用高效环保采暖产品申报表
2. 申报材料编写指南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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