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农村煤改电设施设备的通告
为做好全县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确保群众用上高效、环保、安全的煤改电设施设备。经县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公开征集农村煤改电清洁能源高效节能环保产品,将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农村煤改电清洁能源产品推广目录,现就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本次征集对象为适合居民家庭购置使用煤改电相关节能环保、高效的灶具及取暖用产品。按照市政府办(宝政办发〔2019〕43号)及县政府办公室(麟政办发〔2019〕26号)文件规定,清洁取暖设施:新型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碳纤维发热电缆、电热膜、燃气壁挂炉、电炕、电暖扇、热风机、电热毯、电暖气片、电辅热板、空气源热泵、空调等。清洁厨具设备:电磁炉、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灶具。
2.可申报的主体单位是指:在宝鸡市辖区内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或提供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保障能力。
二、申报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信用良好、依法纳税的企业单位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均可申报。
2.提供的产品不违反知识产权法,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3.产品具有可靠的质量保证。申请单位需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产品开发理念,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涉及安全的产品应通过有资质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并出具报告或认证。特殊行业产品需提供特殊行业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文件。
4.产品符合绿色发展理念,充分体现节能减排、生态环保、保障安全。
三、报送资料信息
1.申报文件(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产品名称、型号、功率、适用范围、产品到户报价、基本原理、关键基础指标、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应技术指标);
2.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三照(含三证合一)法律授权书(代理商提供,有双方公章);
3.产品实物图片;
4.生产许可证;
5.产品合格证;
6.产品技术鉴定证书(IS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
7.产品能效检测报告;
8.企业售后网点布局、售后承诺书、产品财产保险证明;
9.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生产企业及销售商公章)。
四、申报流程及时限
1.申报审核时间:8月27日—8月29日
2.公示时间:8月30日—9月1日
3.产品具有可靠的质量保证。申请单位需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产品开发理念,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涉及安全的产品应通过有资质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并出具报告或认证。特殊行业产品需提供特殊行业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文件。
4.产品符合绿色发展理念,充分体现节能减排、生态环保、保障安全。
希望各经营单位认真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产品按要求填写产品申报表(见附件1),并按照申报材料编写指南(见附件2)格式和要求准备申报资料。于2019年8月28日18时前将申报材料文字版和电子版(各类证明资料以扫描件、照片等形式上报)报送至县发改局交通能源社会股。经初审后,将通知企业补充相关资料,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拟入选产品进行相关试验,最终结果经公示后,由县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各镇,供农村煤改电各用户选用。
联系人:邢芳明
电话:0917—7962306 手机:13992736955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城普润街7号(县发改局)
附件:1.农村煤改气、煤改电清洁能源设施推广产品申报表
2.申报材料编写指南
麟游县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
附件1
注:申报企业条件:
1.必须是该产品的实体生产、制造企业。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法律授权文件,加盖双方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三照(含三证合一)齐全,年报合格、有效,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3.生产企业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应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生产条件,生产设备齐全、工艺完整,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附件2
申报材料编写指南
(一)企业基本情况(含企业简要介绍、资质荣誉、专利、经营情况等)
(二)申报产品及售后概要
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产品提供单位名称、性质、地址、邮编、法人代表、技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区域代理商需附法律授权书、代理商相关情况说明及资质)
2.企业售后(网点)服务布局、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3.申报产品基本情况。型号、适用范围、原理和功能、技术标准、主要技术参数及其与替代的产品对比等。
(三)评价指标
1.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产品铭牌上应注明售后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
2.产品先进性。产品创新水平,特别是能效方面改进情况,可以分为国际领先、国内领先和国内先进水平。
3.产品可靠性。主要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可靠性评价结论、实际应用案例的数量和使用年限情况。
(四)推广建议
1.产品应用的效果,包括推广潜力、预计投入、预计可形成的社会经济效益等。
2.建议推广该产品的支撑措施。
(五)必要附件
1.技术产品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书、资料真实性承诺书等。
2.与申报产品相关的生产许可证、技术鉴定、技术认定、知识产权证明、产品实物照片等。
(六)可选附件
1.技术鉴定报告或产品能效检测报告。
2.查新报告。
3.获奖证明。
4.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5.权威监测机构出具的可靠性检测报告。
6.产品系列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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