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近日,山西运城河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津市2021—2022年采暖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运行补贴办法的通知明确,为降低居民清洁取暖成本,调动农村居民清洁取暖的积极性,提高“煤改电”“煤改气”设备使用率,有效解决“改而不用、散煤复烧”的问题,制定河津市2021—2022年采暖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运行补贴办法。据了解,截至2021年底河津全市实施“煤改电”40740户,“煤改气”8510户,共计49250户。
“煤改电”: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2019—2021年“煤改电”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合表计量的“煤改电”居民用户扣除生活用电(4—6月份平均用电量)外,在每月2600度采暖用电(采暖季4个月可累积)、0.2862元/度优惠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再补贴0.1元。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的“煤改电”居民用户每度电补贴0.1元。农村村级“煤改电”以供暖户数为单位、按年度采暖季“煤改电”用户平均用电量进行补贴,每度电补贴0.1元,采暖季结束后一次性予以补贴。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040元。
“煤改气”:居民用户每月扣除28方生活用气外,在每月300方采暖用气(采暖季4个月可累积)、2.72元/方优惠气价基础上,每方气再补贴1元。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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