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近日,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中央、省、市、县补贴资金统筹用于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农村居住房节能改造、集中供热超低排放、天然气(煤层气、焦炉煤气等)、电、地热、洁净煤、生物质(采用集中式并配套高效烟气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太阳能、工业余热、甲醇等改造工程建设和运行补贴,以及农村地区采用清洁能源、清洁煤等方式取暖的补贴。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补贴标准仍按照《关于印发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奖补实施方案(2018年-2021年)的通知》(吕政办发〔2019〕6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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