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哈尔滨市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加快实施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秸秆发电和秸秆沼气等燃料化利用项目,逐步挖潜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利用产能,带动生物质锅炉推广和燃煤锅炉生物质化改造,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燃料化利用秸秆力争达到277.68万吨,占秸秆可收集量的21.11%。
《通知》要求,逐步落实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产能。继续巩固提升现有521个固化成型燃料站项目产能,利用秸秆力争达到22.33万吨,占秸秆可收集量的1.69%。配套落实户用生物质锅炉。按照各区县(市)建设秸秆固化站数量,配套推广相应户用生物质锅炉。通过辐射带动、示范引导,培育户用生物质炉具使用示范村。继续鼓励秸秆直燃利用。直燃利用秸秆力争达到47.16万吨,占秸秆可收集量的3.59%。
《通知》明确,散煤替代补贴。积极推广安装秸秆直燃锅炉和秸秆成型燃料锅炉。对农户使用秸秆固化燃料替代散煤的,按照《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农村地区秸秆固化燃料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农发〔2020〕39号)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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