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指出,鼓励县乡集中供热小燃煤锅炉的生物质改造替换,继续引导农户安装户用生物质炉具,积极推广秸秆生物天然气、热解气化等技术,提升农村清洁用能比例。鼓励发展企业自营、农民合作社兼营和经纪人专营等收储运服务网络,通过市场化运作,提供秸秆收储运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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