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民用清洁炉具专委会秘书处

设备更新补贴,北京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指导意见印发

中国炉具网    作者:管理员    来源: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3-09-27 09:31:15    浏览:697
100

近日,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出,当前,清洁取暖设备将陆续进入更新期。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设备主要包括热水型空气源热泵、热风型空气源热泵、燃气壁挂炉、蓄能式电暖器及其他电取暖设备。所有清洁取暖设备达到规定标准经认定报废的,可享受设备更新补贴。

对清洁取暖设备运行使用满10年(燃气壁挂炉运行使用满8年)且无法正常使用和虽没有达到使用年限经认定具备报废标准的,参照家电下乡补贴的方式,由农村住户市场化自行购买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40%进行补贴(对生态涵养区,市、区财政分别补贴30%和10%;对其他区,市、区财政分别补贴20%)。空气源热泵类产品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0.6万元/户,其他产品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0.36万元/户。设备更新后10年内不得再次享受更新补贴政策。

北京市农村地

文件大小:17 KB

100
版权保护声明:炉具网选发有优质传播价值的内容,可能会做部分删节、修改。我们极其尊重优质原创内容的版权,如所选内容未能联系到原文作者本人,请作者和chinaluju@126.com联系。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