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全省城镇供热系统化治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指出,坚持清洁化发展。落实“双碳”战略,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方针,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加快提高清洁能源供暖比重。
因地制宜推广清洁能源供热。以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等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为重点,在集中热源能力不足、管网覆盖范围外的区域,实施清洁能源供暖项目建设。大庆、双鸭山等城市要充分利用现有工业产能,优先实施工业余热供热项目。对建制镇燃煤供热的政府机关单位、学校等公共建筑,推广使用电供热等清洁能源供热改造。要结合超低能耗建筑试点项目建设,同步实施清洁能源供热应用。佳木斯要力争在核能供热方面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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