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指出,开展农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加快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绿色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示范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推广应用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支持建设“光伏+农牧业”项目。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和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动清洁高效、低碳优质等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布局建设生物天然气项目,鼓励县城积极发展清洁热电联产集中供暖。
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生物质能,合理谋划武都区、成县、宕昌县、西和等县区热电联产项目。优化能源建设布局,促进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合理调控化石能源消费向清洁能源转型,推进传统能源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协同利用。
推进生态低碳城市建设。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有序推动清洁取暖,大力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发展,有序推动整县区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加快工业余热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到2025年,陇南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
新能源产业。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支持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形成太阳能、生物质能竞相开发的格局,推动清洁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到2025年,建成一批太阳能、生物质能重点项目,新能源产业发展初具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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