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原则,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居民经济能力等条件,科学制定多元化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区域集中供热(含可再生能源、非可再生能源),不具备集中供热改造条件的,结合实际实施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2023年,城区、县城新增清洁取暖面积217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8.5288万户;城区、县城完成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包含公共建筑能效提升)43.56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农房建筑能效提升1534户;新增15万平方米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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