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出,2022年全省城市(县城)新增清洁取暖6026.5万平方米、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144.88万户(其中通道城市62.24万户、非通道城市82.64万户)。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先立后破”,坚决杜绝“未立先破”,本着“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分散式改造技术路线。分散式改造以气、电为主,电代煤鼓励采用空气源热风机、空气源热泵等热效率高的方式。对输气管道无法接入和配变电容量不足的农村地区,鼓励推广集中式生物质、太阳能和地热能等方式清洁取暖,有条件的地方鼓励使用“光伏+电”方式供暖。针对城中村及污染高值区,要建立完善工作台账,确保今年采暖季前全省36万散煤用户“应改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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