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2023年,全市清洁取暖改造7785户,城区建筑节能改造19.29万平方米(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农村建筑节能改造531户。生物质燃料补贴政策。对集中式生物质工程和生物质水暖炉用户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成型燃料每吨补贴500元,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000元(燃料用量2吨),补贴时间为3年。补贴认证方式以发票为准。2021、2021年生物质改造项目运行补贴按照本方案发放。
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按照“先立后破、农民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要求,和“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尊重民意、注重长效”的原则,坚持以电定改、以气定改。在燃气管网已经到达的区域且签订气源合同的前提下,优先实施气代煤改造;在电网容量充足或供电部门能够增容保障的区域,优先实施电代煤改造;在距离较远、气网覆盖不到、电网容量不足的区域鼓励实施生物质水暖炉改造。严禁不先签订气源合同即实施气代煤改造。
集中式生物质工程补贴政策。集中式生物质采暖改造工程设备及安装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资金按照每户最高不高于4000元的标准补贴至中标单位,超出部分由农户自行承担。费用数额以招标文件、相关合同及验收报告为准。对未列入三年实施改造计划内的集中式生物质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执行。
生物质水暖炉补贴政策。生物质水暖炉改造工程设备及安装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资金按照每户不高于3000元的标准补贴,超出部分由农户自行承担。费用数额以招标文件、相关合同及验收报告为准。对未列入三年实施改造计划内的生物质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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