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近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通知指出,因地制宜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鼓励各地挖掘可再生能源应用潜力,发展太阳能光伏、生物质能、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作为建筑能源补充,促进当地能源结构调整,使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设计、施工、安装,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鼓励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加强太阳能光伏应用。加装建筑光伏的,应保证建筑或设施结构安全、防火安全。在酒店、学校和医院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技术,高星级绿色建筑积极采用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动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应用。鼓励小城镇以及农村等分散布局建筑优先采用光伏、热泵等清洁电力的配电系统和相关采暖、炊事等电气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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