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印发要求,认真执行本市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有关运行政策,确保群众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本通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根据最新政策,禁燃区内燃用生物质燃料在满足高污染燃料组合分类管控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和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规定。II类禁燃区内保留的燃煤锅炉应符合国家及本市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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