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指出,“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供热目标要求:自治区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清洁供暖和新能源电力供暖利用规模显著提升。全区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面积达到3600万平方米,“十四五”期间新增2500万平方米。
《规划》指出,持续推广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发挥自治区风能、光伏、农林、地热资源优势,建立多元化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体系,促进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条件改善。在呼包鄂城市群积极推动中深层地热能规模化供暖示范,创新城市用能新模式。在蒙东地区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探索以农林生物质、生物质成型燃料等为燃料的生物质锅炉清洁供暖方式,有效保护城乡环境。在呼和浩特、包头、乌兰察布、通辽等地,开展清洁电供暖示范。
乡村用能清洁化示范工程。推动乡村产业、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用能清洁化,以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地热能利用为核心,开展智慧用能大棚、清洁供暖、绿色出行等智慧用能示范。加快提升呼包鄂周边、蒙东乡村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水平,合理配比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利用电热膜、电锅炉、空气源热泵、石墨烯取暖器等供暖设施,形成清洁能源支持产业发展、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农村安居环境。在通辽、鄂尔多斯等农牧区,开展牧区清洁供暖示范项目,探索离网式新能源供电供热模式,满足农村牧区清洁用能需求。在蒙东地区人口密集的旗县,充分利用当地秸秆资源开展生物质发电清洁供暖示范,实现旗县区域生物质清洁供暖规模化替代,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推广生物质碳化与固化及高效低排节能炉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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