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近日,山东省泰安市清洁取暖补贴标准出台,泰安市人民政府印发《泰安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泰政办字〔2021〕34号)》指出,2021年年内,城区、县城完成清洁取暖改造273万平方米,其中,城区180万平方米,县城93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20万户;城区、县城完成建筑能效提升90.24万平方米,其中,城区48.39万平方米,县城41.85万平方米;完成农房能效提升1753户。
清洁取暖补贴标准《方案》要求,在市政供热管网未覆盖的区域优先推广燃气、电力、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锅炉等区域集中供热方式。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实施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太阳能供暖改造,电代煤改造以空气源热风机为主。实施农村地区光伏试点建设,将清洁取暖和清洁能源建设相结合,推动“双清”暖心工程。
同时明确了清洁取暖补贴标准,《方案》明确,中央财政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连续支持三年,每年奖补标准为3亿元,市级财政三年奖补4亿元,剩余资金由各县(市、区)、功能区筹措安排。
1、分散式电代煤项目:对电采暖设备和用户表后线路的购置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2、对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及村(社区)内供气管网等设备建设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3、太阳能供暖项目。对取暖设备采购、安装、维护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4、对实施燃气锅炉、电锅炉等非可再生能源的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的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按照最高67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20元/平方米,如此好的清洁取暖补贴标准对于农户来说也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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