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近日,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根据潍坊市清洁取暖工作安排,2021年青州市完成城区清洁取暖改造10万平方米、农村清洁取暖16512户;应完成城区既有建筑改造1.2万平方米、农村既有建筑改造50户。
方案要求,采取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实际的供暖方式,集中供暖是指利用热电联产、工业余热等集中供暖方式向农村地区延伸供暖改造方式;清洁能源集中供暖主要是指热泵可再生能源、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等集中供暖方式。
集中供暖政策
1.范围界定。享受集中供热补贴政策的村(居)是指目前仍采取分散式燃煤取暖的村(居)。
2.建设补贴。配套费按照每户不高于3900元的标准对供热企业进行补贴;供暖管网敷设至入户端口,户内供暖设施(如暖气片等)由用户自行配套。
3.运行补贴。采暖期采用集中供暖方式供暖的,按照每户每年1000元的标准补贴,补贴时间暂定3年。
气代煤工程
对集中供热管网不能覆盖的城中村、城郊村、小城镇以及燃气管网已辐射的农村地区,优先采用气代煤。各镇街区要与管道燃气经营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监督管道燃气经营单位全面完成气代煤建设任务,并做好居民用气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
1.户外燃气管网及户内燃气设施(不含燃气灶和暖气片)建设所需资金,财政按照每户不高于46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居民承担2000元。
2.壁挂炉设备采购安装由市住建局招标确定实施单位。
3.采暖期期间气代煤改造用户不执行阶梯气价,按照居民第一档阶梯气价结算,基础生活用气量按每户每月10立方米核算(4个月),超出部分按照1.5元/立方米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000元。当年用气补贴不足1000元的据实补贴,不跨年结转。补贴时间暂定3年。
4.用户如需安装燃气灶,需自行购置安装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正规品牌的燃气灶,负责暖气片等户内供暖设施的购置和安装。
电代煤工程
对集中供热管网和燃气管网均无法覆盖的农村区域,实施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风机、蓄热式电暖气等电代煤工程。
1.对户内采用电代煤改造(含表后线路改造)的用户,按照每户不高于4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不足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
2.电代煤设备招标由各镇街区招标。电代煤设备中标单位负责设备安装(含表后线路改造)和运行维护。
3.采暖期用电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居民用户自愿选择。基础生活用电量按每户每月70/千瓦时核算(4个月),采暖期除核定的基础生活用电量外,按照0.2元/千瓦时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000元。用电补贴不足1000元的据实补贴,不跨年结转,补贴时间暂定3年。
4.供电公司负责对户表及以上配套电网设施进行建设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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