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全省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石家庄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桐利出席会议并指出,要强化气源保障,做好迎峰度冬和高峰月供气保障,满足用气需求。强化电源保障,加快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加强农村电网巡查巡检,确保电代煤用户正常用电,做好洁净煤兜底工作,突出抓好洁净煤供应和型煤炉具生产配送。要切实防范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运行风险、资金运行风险、施工现场疫情风险,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冬季清洁取暖和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推进会,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协同作战,扎实推进“双代”工程建设、洁净型煤推广和确村确户、洁净型煤及炉具保供工作,同时,严格抓好劣质散煤联防联控,加强散煤复燃监督检查,凝聚冬季清洁取暖和劣质散煤管控工作合力。同时,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冬季清洁取暖和劣质散煤管控工作取得实效。
2020年-2021年采暖季,全县范围内清洁取暖不能覆盖的区域或工程未完成,不具备通气、通电条件的地区,通过推广使用洁净煤,实施洁净煤托底政策。对有型煤专用炉具需求的农户,继续推广使用洁净型煤专用炉具。通过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加大宣传引导等有效措施,确保广大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清洁过冬。督促各企业做好原料煤采购、生产线检修、生产计划制定等前期准备工作,尽早开机生产,确保采暖季前家家户户有型煤。
近日,西安市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出台,深入推进清洁取暖,暂不具备“双替代”改造条件的区域,制定“一村一策”推进方案,试点推广洁净型煤+高效环保炉具、太阳能+电、生物质+专用炉具等取暖模式过渡,用多能互补方式支撑群众用得上、用得起、可持续、有质量的清洁取暖。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对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术及项目给予支持。
近日,渭南市发布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在保证温暖过冬的前提下,整村推进散煤治理,扎实做好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工作,2020年采暖期前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的任务要求,完成12000户散煤治理。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印发《青岛市2020年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指出,牢牢把握“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对于没有集中供暖条件以及电代煤、气代煤无法覆盖的区域,推广使用“清洁煤炭+节能环保炉具”的模式,用优质无烟煤、清洁型煤、兰炭等清洁煤炭替代高污染民用散煤。力争2020年推广洁净煤炭3.4万吨,推广节能环保炉具1960台。
全市范围内民用散煤全面禁止使用劣质散煤,巩固劣质散煤“清零”成果,居民生活用清洁煤达到全覆盖;禁燃区内全面取缔散煤生产、加工、销售,禁止企事业单位、经营业户使用煤炭及其制品,居民生活用洁净型煤达到全覆盖;全市完成13万吨洁净型煤、1万台节能环保炉具的推广任务。9月底前,泰城城区完成民用洁净煤推广置换工作。
近日淄博市发布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持续推进集中供暖、气代煤、电代煤、生物质取暖、建筑能效提升等多元化改造,全面完成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任务目标。2020年全市完成12.45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实现平原地区清洁取暖基本全覆盖。2020年年底前完成农房能效提升2.82万户、城区建筑能效提升141.4万平方米。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发布的《德州市燃煤污染防治办法》,要构建清洁、高效、低碳、安全、可持续的煤炭清洁利用体系。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供暖条件的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未稳定实现清洁取暖的区域,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确需燃煤的,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燃用民用清洁煤炭。完善民用清洁煤炭加工转换、储备、供应机制,推动建立覆盖镇(街道)、村(社区)的民用清洁煤炭配送网络和节能环保炉具(灶)销售网络,切实保障民用清洁煤炭供应,推广使用清洁煤炭。
近日,哈尔滨市发布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农村散煤污染治理坚持秸秆固化燃料等清洁能源替代与散煤限制政策相结合,坚持秸秆固化燃料等清洁能源利用补贴与完善市场相结合,坚持“一家一户一热源”普及与“一村一屯一热源”试点相结合,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集中供热并向周边村屯延伸。全市三年内4.54万户冬季常住采暖农户实现替代散煤6.84万吨,其中,重点区域3.06万户,次重点区域0.74万户,一般区域0.74万户。重点区域、次重点区域禁止使用燃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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