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商政文〔2020〕122号)指出,强化洁净型煤供用。按照“一批一测,全程监管”的要求,加强对洁净型煤供应仓储中心的煤质管理,加大配送环节管理,确保洁净型煤煤质得到有效保障。
对于散煤问题仍然突出,商丘市2018年度洁净型煤财政补贴资金不到位的反馈意见,《报告》明确,各县(市、区)根据有关洁净型煤财政补贴的有关规定,积极拨付财政补贴资金。截至目前,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共支付2018年洁净型煤财政补贴1369.7万元,财政补贴全部到位。其中:梁园区拨付补贴资金220万元,睢阳区拨付补贴资金40.7万元,示范区拨付补贴资金70万元,夏邑县拨付补贴资金300万元,虞城县拨付补贴资金310万元,民权县拨付补贴资金61万元,睢县拨付补贴资金134万元,宁陵县拨付补贴资金80万元,柘城县拨付补贴资金154万元。永城市政府正在对河南鸿源吉实业有限公司和永城君诚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报的产品合格证明、销售台账等资料进行核查,待确认无误后,按程序将2018年洁净型煤财政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在严打散煤的同时,保障洁净型煤供应,2020年以来,9家生产中心共生产洁净型煤19099吨,销售1912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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