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河北省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石家庄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措施》正式印发,明确了石家庄市2020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20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较2019年下降8%,达到5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234天,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4.0%,重污染天数不高于31天;2020年9月底前,所有县(市、区)力争实现全省排名“后二十”清零。
为此,石家庄市举全市之力,在8-12月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行动,强力推进结构调整、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整治、工业企业污染整治、VOCs治理、重点区域污染源排查整治、区域联防联控联治等七大重点攻坚任务。
坚决推进结构调整 主城区清洁供暖率达100%
强力推进产能压减,年底前,完成煤电行业去产能任务15.3万千瓦,相应生产设备确保9月底前停止排污;强力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关停,年底前完成相关企业搬迁改造任务。
加强清洁能源供暖,10月底前,完成电代煤3.36万户、气代煤8.43万户,共11.79万户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工程。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主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偏远山区继续做好洁净型煤、兰炭、优质无烟煤保供和推广工作,确保散煤清洁替代全覆盖,实现温暖过冬、安全过冬、清洁过冬,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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