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暖屋暖炕一体机取暖器3000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RSHJ2023-1101
项目名称:2023年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24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121,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21,500.00元
1-1,取暖器,暖屋暖炕一体机1,500(台),详见采购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采购安装完。
合同包2(2023年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121,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21,500.00元
2-1,取暖器,暖屋暖炕一体机1,500(台),详见采购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采购安装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镇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2023年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镇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负责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3年度连续三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3年度连续三个月的缴税凭证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2023年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负责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3年度连续三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3年度连续三个月的缴税凭证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2)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本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6)各合同包项目编号:
合同包1项目编号:SXRSHJ2023-1101-1;
合同包2项目编号:SXRSHJ2023-1101-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志丹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志丹县
联系方式:13571149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瑞森恒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欧亚大道1188号浐灞自贸功能区商务中心A536号
联系方式:18502900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玉
电话:18502900767
原标题:志丹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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