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冬季清洁取暖设备维修和意外保险定额补助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指出,自2017年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工程以来,全市农村地区28多万户居民住户享受到了清洁取暖带来的实惠生活,农村生活方式和能源消费结构取得了革命性进步,为全市改善大气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切实强化清洁取暖运行管理,提高供暖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构建运行稳定、安全可靠、群众满意的清洁取暖体系,促进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结合阳泉市清洁取暖运行管理实际,决定在全市推行清洁取暖设备维修和意外保险定额补助制度。
关于清洁取暖设备维修及意外保险实行市级定额补助办法方面。从2023-2024采暖季开始,市政府每年对清洁取暖设备维修及意外保险全覆盖工作进行定额补助。市级补助资金年度结余部分,可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或非必要支出等现象发生。
市级补助暂定标准
1、设备维修: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生物质,每户补助5元;煤改甲醇每户补助10元;
2、意外保险:煤改电、煤改生物质,每户补助5元;煤改气、煤改甲醇,每户补助25元。
年度补助额度测算
1、年度补助额度为各改造路径补助标准乘以年度补助户数。年度补助户数为各改造路径近三年财政清算的各年度采暖季补助户数平均值。
2、依据2020-2021、2021-2022、2022-2023三个采暖季清算结果测算,年度补助户数为173809户,需市财政每年安排补助资金334.01万元,其中,设备维修补助101.48万元/年,意外保险补助232.53万元/年。
(1)平定县:年度补助户数为51403户,获得补助140.08万元(设备维修补助35.95万元,意外保险补助104.13万元);
(2)盂县:年度补助户数为81561户,获得补助119.19万元(设备维修补助43.74万元,意外保险补助75.45万元);
(3)郊区:年度补助户数为29140户,获得补助43.95万元(设备维修补助15.74万元,意外保险补助28.21万元);
(4)城区:年度补助户数为4917户,获得补助13.75万元(设备维修补助2.46万元,意外保险补助11.29万元);
(5)矿区:年度补助户数为3306户,获得补助9.42万元(设备维修补助1.66万元,意外保险补助7.76万元);
(6)高新区:年度补助户数为3482户,获得补助7.62万元(设备维修补助1.94万元,意外保险补助5.68万元)。
设备维修补助资金和意外保险覆盖范围:
2017年以来,市、县区实施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集中配发分户采暖设备的在用居民户。
不包括清洁取暖改造后设备闲置弃用的居民户和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的农村地区居民户。
自行改造户或自购设备户不享受设备维修市级补助,其意外保险应自行选择购买。
阳泉市此举以大规模提高清洁供暖比重为主线,以稳住存量、巩固现有清洁取暖成果为目标,持续做好清洁取暖安全和运行保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探索和创新运营保障模式,加快完善清洁取暖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清洁高效、运行稳定、群众满意的清洁取暖体系,促进全市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
加快构建运行稳定、安全可靠、群众满意的清洁取暖体系,促进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第16届中国农村清洁取暖与生物质供热产业博览会、2024商用锅炉、蒸汽发生器技术及产品展示会将于2024年4月17-19日在河北廊坊国际会展中心举办。集中展览展示农村清洁取暖多能互补、生物质供热产业链、锅炉与蒸汽发生器三大领域的技术产品、应用案例、解决方案等。
原标题: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冬季清洁取暖设备维修和意外保险定额补助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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