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布关于《河北省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指出,鼓励生产和利用生物质燃料,发展生物质热电气肥联产,提升秸秆能源化利用水平,促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鼓励全社会优先使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低碳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加强新能源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激发全社会绿色能源消费潜力,推进能源消费结构绿色转型升级。其中: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能源的调查、规划、建设、利用、储存及其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新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氢能、核能等非化石能源。
第二十二条【生物质能】鼓励畜禽养殖场、畜禽屠宰场、酿造厂等利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以及其他废弃物等生物质资源,清洁高效地生产生物天然气,支持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鼓励生产和利用生物质燃料,发展生物质热电气肥联产,提升秸秆能源化利用水平,促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鼓励采用清洁环保的先进发电技术处理城乡生活垃圾,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第二十八条【新能源建筑一体化】鼓励新建建筑与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供能系统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支持已建建筑推广应用新能源供能系统,提升新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比例。
第三十二条【绿色转型升级】鼓励全社会优先使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低碳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加强新能源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激发全社会绿色能源消费潜力,推进能源消费结构绿色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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