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984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农村清洁低碳能源技术推广与利用。一是积极推广应用农村生物质能。充分发挥我国农村丰富的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生物质资源优势,示范推广应用打捆直燃供暖、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沼气/生物天然气等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模式。在北方农村推广秸秆打捆直燃清洁供暖模式,年供暖面积达到815万平方米。建设秸秆成型燃料厂及加工点2664处,年产量达到1280万吨。建设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7395处,年产气14亿立方米。二是积极推动太阳能利用。推动太阳房、太阳能热水器等在农民采暖、洗浴、炊事等方面应用,组织制修订了一批技术规范,为农村地区利用太阳能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三是稳妥推进光伏、地热能等新能源与农业融合发展。
关于制定出台农村清洁用能补贴政策,《答复》表示,2017年,为治理散煤污染,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启动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通过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预算,支持探索天然气、电能、核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光伏、热电联产等多种有效的清洁取暖模式。从2020年起,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中累计安排159.8亿元,用于完成试点城市“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运营补贴。同时,指导地方制定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探索多方共赢的市场化项目运作模式,多渠道加大支持力度。
关于开展清洁能源低碳乡村试点,《答复》指出,2023年,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按照“多能互补、追求实效,因地制宜、多元创新,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动乡村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不同地区资源禀赋和能源需求,立足农村地区生活与生产用能有效供给,以低碳清洁能源供给为主线,聚焦供暖、炊事、设施农业等领域的减排降碳,加快推进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农村生产生活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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