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2023年度平凉中心城区居民清洁取暖改造有关事项的通告指出,2023年度继续实施城市居民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平凉中心城区禁燃区内所有未实现集中供暖或清洁能源改造的居民住户,东至东环路、西至青年路、南起高速公路、北至泾河北路。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有序实施的原则,先行对Ⅲ类禁燃区内重点敏感区的居民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对其他禁燃区内居民采用洁净煤替代改造。
清洁能源改造:具体范围包括东三里塬、嘉苑路市场两侧住户和宝塔北侧巷道所有住户,通过天然气入户,采取燃气壁挂炉采暖系统进行改造,彻底淘汰燃煤小火炉。洁净煤或优质煤替代改造:采取配送洁净煤方式,对禁燃区内其他使用小火炉取暖居民进行替代改造。
补贴政策:
清洁取暖改造补贴。每户改造房屋取暖面积60㎡(建筑面积不超过80㎡),按照户均20000元标准投入建设资金,主要用于燃气管道、暖气管道工程以及天然气壁挂炉等费用;超出60㎡之外清洁取暖改造产生的费用由居民自筹解决;小于60㎡面积房屋住户以实际改造产生的费用核算,结余改造资金上交财政。
洁净煤或优质煤替代补贴。每户每吨补贴500元,每户补贴不超过2吨,原住户和租户根据实际用煤需求无差别享受补助政策,应补尽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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