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巩固和提升清洁取暖改造成果,围绕“用得起、用得好”的目标要求,推进全区清洁取暖工作可持续发展。做好“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等已改造完成项目的运行维护及补贴工作,建立健全清洁取暖长效管理机制,使全区城区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100%,农村清洁取暖率达70%以上。
保障清洁煤供应。对清洁取暖暂时不能覆盖的区域,使用硫分不高于1%、灰分不高于16%的清洁煤取暖;按照“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惠民利民”的原则,完善清洁煤配送体系,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的民用散煤流入市场,确保冬季清洁煤及时供应给老百姓,保障老百姓温暖过冬。各乡镇街道负责对“禁煤区”外未实施“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清洁取暖方式,但有清洁煤使用需求的居民进行登记,做好清洁煤使用确村确户确量工作;将登记结果报区能源局,由区能源局负责统一采购,各乡镇街道负责实施发放。
各项目单位要继续完善运行维护长效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售后等工作,确保各设备采暖季正常运行,让老百姓安全温暖过冬。各乡镇(街道)负责对所辖区域内划分为“禁煤区”的区域进行日常监管,加大对“煤改气”“煤改电”“节能环保炉具”用户的安全监管、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力度,严防燃煤散烧,禁止使用燃煤灶具,做好防范措施,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清洁取暖补贴政策,统筹使用好上级财政补贴资金,加大地方资金筹措力度,使不同取暖路径居民用能费用接近,消除农村居民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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