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盐池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2023年实施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热及“煤改电”、“煤改气”工程。一是根据可再生能源的分布条件,积极推进空气源热泵、燃气壁挂炉等分散式清洁取暖设施。二是按照“电改优先、气改补充、合理负担、惠及民生”原则,实施农户热源清洁化改造。
实施目标:一是盐池县农村分户取暖项目按照《吴忠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三年规划目标任务,2023年项目总户数1万户,项目总投资2亿元。其中中央预算补助资金4400万元,县财政配套控制在900万元以内,农户自筹1.47亿元。二是盐池县农村建筑能效提升项目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367.1万元,实施19.53万平方米外立面保温改造项目;三是盐池县农村公共建筑煤改可再生能源项目争取中央补助资金996.1万元,实施14.23万平方米农村公共建筑煤改可再生能源项目。四是高沙窝镇热电联产项目,项目规模610万平方米;五是争取中央补助资金471万元,实施盐池县大水坑镇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
资金补贴标准:采取空气源热泵、燃气壁挂炉供暖、“太阳能+”方式进行改造的:中央资金补贴标准为4400元/户,地方资金补贴标准为900元/户,其余部分由农户承担。自主安装:选用已通过评审的产品,符合本方案中安装方式,满足制热效果好、高效节能、使用寿命和保修期限较长等条件的清洁取暖产品,参照以上补贴标准给予补贴。热泵热风机+电直热供暖方式:农村低收入群体可以安装,中央资金补贴标准为4400元/户,地方资金补贴标准为900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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