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2023年全市计划完成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222万平方米、农村清洁取暖改造2.02万户;完成城区(县城)既有建筑能效提升109.5万平方米、农村农房能效提升8700户;新开工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0.95万平方米。
中央财政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2023年奖补3亿元;地方财政奖补3亿元,市级和各县区财政按照2:8比例分担。电代煤清洁取暖项目补贴。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农村地区,因地制宜、整村推进,实施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风机、蓄热式电暖气等电代煤工程。分散电代煤项目电采暖设备及辅材采购安装等设备建设,按照最高8000元/户的标准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5100元/户、市级资金580元/户。集中电代煤项目按照最高9000元/户的标准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3000元/户、市级资金1200元/户。
气代煤清洁取暖项目补贴。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农村地区,以气定改、整村推进,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气代煤工程。户外燃气管网及户内燃气设施建设,按照最高6600元/户的标准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4000元/户、市级资金520元/户。户内燃气设施(含燃气壁挂炉等)建设,按照最高2200元/户的标准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1700元/户、市级资金100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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