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2023年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发布显示,2023年昌吉州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43977户(2023年实施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36225户、续建2022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7752户),其中:昌吉市13561户(2023年7235户、续建2022年6325户),阜康市5958户,玛纳斯县3587户(2023年3325户,续建2022年262户),呼图壁县6769户(2023年5605户,续建2022年1164户),吉木萨尔县5785户,奇台县5000户,木垒县3317户。完成农村地区2.43万户246.23万平方米建筑节能改造,2023年底“乌昌石”区域昌吉州四县市(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农村清洁取暖基本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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