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微审批字【2022】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款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E3708260663000502001
一标段:E3708260663000502001001
二标段:E3708260663000502001002
三标段:E3708260663000502001003
2、工程名称:微山县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项目
3、标段划分:3
4、工程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建设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拟在全县范围内采用电代煤、气代煤等方式取代原有燃煤供暖方式,减少原煤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做好蓝天保卫战工作任务。
(1)微山县全县13个乡镇街道18960户采用空气源热风机及直热式电采暖器相结合的采暖方式代替燃煤供暖,每户安装空气源热风机及直热式电采暖器各一套;
(2)微山县全县13个乡镇街道1166户采用单体式燃气壁挂炉代替燃煤取暖,每户安装单体式壁挂炉一套。
(3)实施“煤改电”电网配套工程,共涉及改造12个乡镇街道72个村庄17301户。
投资估算额:13563.6937万元;
一标段:9480万元;
二标段:349.8万元;
三标段:3733.8937万元;
5、招标人: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微山县城后路21号
联系人:张磊
(3)联系电话:0537-8228030
6、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微山县夏镇街道微山湖大道西建设路南滨湖春天商业1号楼103号
联系人:丁国斌
(3)联系电话:18660758306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标段: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内容上须体现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字样,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供货、安装、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所投产品空气源热风机、直热式电暖器须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证书或CQC证书 ,并提供空气源热风机、直热式电暖器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二标段:投标人须是燃气壁挂炉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所投产品(壁挂炉)须提供由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燃气采暖热水炉选型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所投产品(壁挂炉)须具有有效的产品责任险(保单);所投产品(壁挂炉)须具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三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由本单位缴纳社保(缴纳日期自 2021年0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
6、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7月31日-2022年8月21日09:3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网址为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丁国斌,联系电话:18660758306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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